昨天是国家海洋局责令康菲公司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的最后期限,康菲公司在“大限之日”向海洋局提交了自评估报告。国家海洋局将尽快对报告作出评估。同时,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正式成立索赔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完成对污染海域的生态调查评估,为养殖业、渔业损失以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准备了大量资料。
6月4日起,蓬莱19-3油田B平台和C平台先后发生溢油事故,如今,康菲公司总算拿出了一份自评估报告,对溢油事故做出了一个姗姗来迟的交代。相较事故发生之初的一味遮掩和傲慢的敷衍,康菲现在的表现要温和得多。面对国家海洋局发出的严厉警告——“如果康菲公司不能在8月31日的期限内完成‘两个彻底’,将依法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任何企业损害我国海洋环境都必须付出代价”,康菲公司终于意识到问题的极端严重性,于是只能努力采取处置措施,防止污染继续滋生扩大。
在此过程中,国家海洋局作为履行监管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与被监管方康菲公司之间,呈现出一种“我弱你强、我强你弱”的互动关系。据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分析,康菲公司熟悉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知道溢油事故造成污染,被处罚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而对事故处置不力和瞒报事故,都不会遭受严重处罚,也不会影响其经济利益,因此他们敢于对监管部门消极懈怠应付。相应地,国家海洋局虽然较早介入对溢油事故的调查监控,但在事发一个月后才向社会披露溢油事故的消息,给人留下反应迟缓、督察不力的“软执法”印象。此后,随着溢油事故事态的发展和社会舆论压力不断加大,国家海洋局对事故处理的态度变得强硬起来,迫使康菲公司不得不“服软”。
从眼下的强弱之势来看,渤海溢油事故存在着“亡羊补牢”的有利条件。在具体处置和善后的层面,当前最要紧的就是工作,一是立即通过现场核查和专家评估审查,核实康菲公司是否确已达到“两个彻底”,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确保溢油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是着手开展诉讼索赔。国家海洋局有权代表中国政府向康菲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提出生态环境损害索赔要求。同时,作为掌握溢油监测数据的行政机关,海洋局还应当将相关监测数据无偿提供给受到污染侵害的养殖业户和渔民,鼓励、支持养殖业户和渔民提起民事诉讼,向康菲公司索赔经济损失。只有职能部门提供的权威监测数据,才能帮助养殖业户和渔民解决诉讼中的举证困难。
在完善机制和制度建设层面,国家海洋局应当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立法机关,认真解剖渤海溢油事故这只“麻雀”,全面总结应对处置此次事故的教训和经验,围绕应急预案、事故控制、行政处罚、官员问责、司法介入、诉讼索赔等环节,研究形成一套海洋环境事故和海洋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处置机制。只有上述所有工作都落实到位,我们为渤海溢油事故付出的代价才没有白付,交上的“学费”才没有白交。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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