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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19-3油田停产 海洋局:赔偿金额“不封顶”(2)

2011年09月06日 10:3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面对停产等一系列处罚措施,中海油称,尊重国家海洋局作出的决定。与此同时,中海油在香港也遭遇了投资者的“冷遇”。昨日,港股中海油开盘14.26港元,收盘13.84港元,大幅下跌8.89%。

  ■展望康菲将面临多起索赔诉讼

  针对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造成的海洋生态环境破坏,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关于海洋生态索赔的规定,国家海洋局将代表国家对康菲公司提出生态索赔。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赔偿金额“不封顶”

  为向渤海湾蓬莱19-3溢油事故的责任方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经国内法律和海洋专家组评审,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法律服务机构团队公开选拔基本结束,中国的官方律师团队已于8月底正式披挂上阵。

  有业内人士表示,律师事务所被确定为国家海洋局向康菲公司索赔的法律服务机构,这标志着渤海溢油事故的处理,将从封堵溢油点进入环境污染损害索赔阶段。结合前段时间康菲公司傲慢的表现,即将展开的法律诉讼将不会轻松。

  在生态方面的赔偿金额,国家海洋局表示,将根据《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等标准进行科学评估,估算此次溢油造成损害的生态赔偿金额。这个赔偿金额可以很大,理论上“上不封顶”。同时,8月29日,“渤海溢油维权律师团”成立。通过中国公益诉讼网组织,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接受了河北昌黎县大滩渔港近200名养殖户的委托。

  此外,北京盈科律师团也已经取得了河北乐亭、昌黎两地近200名养殖户的委托授权,为其免费代理维权活动。

  或成生态索赔“转折点”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国家海洋局将代表国家对康菲中国提出生态索赔。面对巨量的损失,生态赔偿级别是以“万元”还是“亿元”计,将成为未来此类事件的经典案例。

  李辉权向南方日报记者透露,国内尚没有发生过像渤海这样的大规模漏油事件,以前发生的多是输油管漏油事件,这导致有关海洋生态的保护法律还相当不完善。

  因此,对于这类事件的处罚,以前一般仅限于行政执法上的处罚,损失的追究也大多限于农业、渔业方面,而不会上升到生态领域损失的处罚。因此,以前违规处罚一般都是“万元”级别,而不会上升到“亿元”的级别。

  比如2002年,马耳他籍油轮“塔斯曼海轮”与中国大连“顺凯一号轮”在天津渤海海域碰撞,“塔斯曼海轮”大量原油泄漏,尽管天津市海洋局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分别索赔达9479万元与1785万元,但最后仅在庭外调解获得百万元的调查费用。

  对此,业内诸多人士表示,2010年发生在美国墨西哥湾的漏油事件,最终以英国石油公司花费200亿美元建立赔偿基金才算了结,这对国内此次漏油事件或可借鉴。

  李辉权表示,此次渤海漏油事件将会作为海洋生态保护的一个“转折点”。目前,国家海洋局正在加快对海洋生态污染损失的标准与规范的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处理程序也在进一步完善。彭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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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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