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谁在管?
在几天的调查采访中,记者收集了一些停车票据。从停车场提供票据的印章看,有车辆服务中心的,有企业集团的,有小区物业的,也有街道办的。他们都声称收费依据有关部门规定。记者分别致电交通、物价、市政部门,工作人员也说不清楚到底谁是停车收费的主管部门。
记者了解到有的城市有这样的规定:“市政管理委员会主管本市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设置的停车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委托专业停车管理企业对路侧占道停车场进行经营管理。”交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这一职能从市政管理委员会转交给交通委。
据了解,停车管理涉及规划、交通、公安、工商、物价等多个部门。所有临时停车位收费必须两证齐全,否则属违法。一般而言,申请收费停车场的流程是:规划部门进行规划——公安交管部门设置临时停车位——交警部门和工商部门核发停车经营许可证——物价部门核发收费许可证——到税务部门领取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收费。
对于商家占用公共停车位,交管部门明确表示,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他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
此外,停车管理还有这样几种形式,经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市政管委核准的封闭式居住小区内设立的停车位,实行在小区入口计时、出口收费,任何车辆进入小区第一小时内不得收取停车费。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库按年、按月包租停车位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制定或变更收费标准需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持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到物价部门办理核准手续方可收费。独立经营的地下停车库、停车楼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认为,目前停车收费管理责权既交叉重叠,又分割脱节,缺乏真正有效的日常监管,以致部分路段管理出现“真空”,停车收费乱象屡禁不止。这种局面看似很多部门在管,其实谁都无法下力气管。
费用谁能收?
来自湖北的袁兵夫妇是收费员,在一个小区门口,他们一边指挥着进出的司机、写计时条、收钱、找零,一边抽空跟记者聊着,“下午这时段是最忙的,到附近吃饭和游玩的客人渐渐多起来!”
这两天他们负责道路北侧20多个车位。据介绍,该路段共有16人轮流交换车位收费。“大型停车公司比较规范,入行前经过资格考试,拿到合格证书上岗,公司每年都会考核。”
从全国的情况看,目前停车场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有偿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划定的停车位,比如宾馆、写字楼等周边的停车场以及居民区内无建筑区域划定的停车场;一类是在城市公用建设面积上划定的停车场,比如道路两侧划定的停车位。
“停车公司门槛低,为停车收费乱埋下伏笔。”杨小军介绍,在有些城市,只要有10万元,就可以到工商部门注册停车公司。这些公司的随意性很大,收费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划地而治”、擅自收费等现象也逐步出现。如果再加上行政的不作为、弱作为和假作为,停车收费很容易成为一个为所欲为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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