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广东省环保厅区域大气科学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钟流举透露,广州、深圳环保部门已经完全具备了监测PM2.5细颗粒物的能力,广东其他城市的监测能力则相对不足。根据已有的监测数据,如将PM2.5纳入到空气监测指标中,广东各地空气质量要达标,很不容易。
广深已具备监测能力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提出的“以PM2.5监测倒逼空气质量改善”的讲话精神,广东将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开展相关的监测计划,具体分三步实施:即明年珠三角9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要率先开展PM2.5和臭氧监测;2013年,再加上韶关、湛江和汕头(均为国家环保重点城市或环保模范城市)三市。2014年,全省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开展监测,较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完成任务。
广东省环保厅区域大气科学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钟流举介绍,按照“新标准”要求,空气质量监测指标将由过去的三项拓展至六项,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细颗粒物(PM2.5)和一氧化碳(CO)。
要投入1亿元配设备
据介绍,广东现有97个环境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点。其中,广州、深圳两市所有国控监测点全部具备六项主要大气污染物的监测能力;东莞、佛山两市各有5个和8个国控监测点,珠海、江门、肇庆、惠州、中山等市各有1-2个国控监测点基本具备“新标准”要求的监测能力;珠三角以外的其他城市目前基本不具备“新标准”要求的监测能力。钟流举透露,要使得广东97个国控点都具备监测PM2.5的能力,每个站点需要投入100万元购置设备,全省财政为此需投入1亿元,这还不包括人员培训和场地配备等。
至于监测结果公布问题,钟流举说,在国家“新标准”发布后,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将率先评价并向社会公布;珠三角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在形成常规监测能力后,及时对外公布;其他城市则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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