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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天桥坠亡父母起诉养护方 相关公司愿赔33万

2011年01月01日 02:45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女童坠亡 天桥养护方愿赔33万

  女童父母起诉索赔67万,被告称家长疏于监护应担责;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

  - “女童随父摆摊 跌下天桥车轧头”追踪

  去年9月,4岁女童玲玲(化名)从南三环东路一过街天桥的护栏缺口处跌下,被途经轿车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本报去年9月29日报道)。玲玲父母认为,天桥养护方管理不力,起诉索赔67万余元。近日,在丰台法院主持调解下,天桥养护方北京公联洁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联洁达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33万余元。

  死者父母起诉索赔67万

  玲玲父母起诉称,两人来京后一直在天桥上摆摊卖小商品谋生。4岁的二女儿玲玲因上不起幼儿园,平时跟着夫妻俩在天桥玩耍。去年9月28日下午5时许,夫妻俩在天桥一侧摆摊卖手机膜,正和顾客交谈时,在天桥中央处玩耍的玲玲,从栏杆之间的缺口处跌落,被一辆轿车拖行十几米。

  家人把玲玲送往医院抢救无效身亡。父母认为,天桥栏杆出现缺口无人修理,导致玲玲坠桥,养护方公联洁达公司应担责,于是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67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

  养护方称父母疏于监护

  丰台法院受理此案后,公联洁达公司向法院递交了答辩状,称玲玲父母所说属实,但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父母疏于监护,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愿赔偿索赔数额的一半。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约定于去年12月26日前,公联洁达公司一次性赔偿玲玲父母33万余元,玲玲父母不得再行起诉。

  - 进展

  母亲称尚未领到赔偿款

  “长得有点黑,说话伶牙俐齿,特别听话。”昨日,提起玲玲,一名曾在现场卖书的女摊贩回忆。附近摊贩称,玲玲父母一直摆地摊,当天天桥上来往的人很多,玲玲拿着一根香蕉在桥上来回走,不一会儿突然有人喊“小孩掉下去了”,这时玲玲已经被轧,脸上满是鲜血。

  玲玲父亲于国强称,自己和妻子来京打工10多年,因家境困难,玲玲一直没上幼儿园,平时夫妻俩摆摊,女儿就在旁边玩,“当天不知她怎么就掉下去了。”事后,夫妇俩宁可绕很远的路,也不走天桥了,甚至不愿意上街,因为一看到别人家的孩子,就想起玲玲。截至目前,夫妻俩都一直没心情出去摆摊。

  昨日,玲玲母亲在电话里称,目前还没有拿到赔偿款,一阵沉默后挂断了电话。记者随后向公联洁达公司代理人求证,但被拒绝。

  - 回访

  事发天桥缺口已修复

  昨日下午5时许,事发天桥的栏杆缺口已经补上,刷了白漆,与其他栏杆相比,颜色较新,有着明显的焊接痕迹。除此处外,这座长约20米的天桥还有多处的栏杆留有修复痕迹。

  附近售表摊贩称,这座天桥紧邻指路牌,为在指路牌上贴小广告,有人故意掰断栏杆。玲玲出事后,为防止再有人掉下去,缺口先被铁丝临时缠上,后来焊上了新栏杆。 (记者陈博 刘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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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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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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