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名字被注册商标惹争议 借英雄赚钱被称亵渎(2)
那是不是雷锋等名人的名字都应该注册成商标,进行商业推广
施爱芝是浙江勇佳律师事务所的一名资深律师,也是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名成员。按照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责划分,她义务负责部队的涉法维权工作,因此也成为“梦祥斌”商标案的代理律师。
“这个案子有个容易让人误解之处,就是从程序上看,这个商标经过了一整套审批程序,理论上讲是可行的。比如,在商标的初审公布期,所有最新注册的商标都将被公示3个月,如果其间任何人有异议,可以向商标局反映,像‘梦祥斌’这个商标,应该是没有人提出异议,最后通过初审成功注册的。”施爱芝律师说。
对此,该旅保卫科长夏在旺满脸无奈,他说,部队由于受特殊任务性质所限,军人不会专门登陆互联网浏览商标公示情况,更何况部队长年累月在外执行军事训练任务,也根本不知道商标公示的事情。
“但是,孟祥斌是一个公众人物,是一个英雄人物,利用谐音拿他的名字来搞商业行为,这是一种恶意行为。”施爱芝律师说,“虽然该商标已经获准注册,但应当属于注册不当商标,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申请撤销。”
针对注册人“注册商标是为了怀念孟祥斌”的说法,浙江勇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朱国勇律师说,商标是一种经济产物,是有商业价值的,不是用来怀念的,并且他的怀念也不能建立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更不能据为己有,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余功雄说,《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这个在先权利包括自然人的姓名权。孟祥斌在金华甚至在全国都是一个公众人物,具有特定的意义,同时从商标注册人的陈述来看,其抢注意图非常明显,是侵害了孟祥斌的姓名权,这是撤销该商标的一个法律依据。
浙江厚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鲁邦升,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在读博士生,他对此商标案颇为关注,曾在网上连发《孟祥斌,若是你泉下有知愿意被人商业利用吗》、《孟祥斌,如果你要维权容易吗》等4篇系列评论。他说:“《商标法》规定,违反公序良俗的标志是不得注册为商标的。从他注册行为本身看,带有一种投机性,并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广告推介,据为己有,损害了社会道德,有违公序良俗,这属于注册不当,可以申请撤销。”
撤销商标,一是由注册人主动提出撤销申请;二是由孟祥斌家人或孟祥斌生前所在部队提出撤销申请。让注册人主动撤销,既能避免冗长繁杂的裁决程序,又能和谐彻底地解决问题。施爱芝律师和旅保卫科人员,多次找到注册人方冬生医师,就商标撤销一事与他协商沟通,希望他能从维护英雄孟祥斌的名誉权和形象权,尊重烈士遗属感情的角度考虑,主动撤销“梦祥斌”商标。
然而,多次协商均遭拒绝。2010年11月20日,孟祥斌生前部队正式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
在施爱芝律师提供的材料里,笔者看到撤销申请理由为:其一,孟祥斌是被授予“舍已救人模范军官”的英雄人物,影响着广大公众,被申请人的商标“梦”与“孟”虽然不同字,但两字谐音,且“祥斌”两字完全一致,让广大军民马上会联想到孟祥斌,这是利用孟祥斌的名字获取不当利益,亵渎了孟祥斌精神,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其二,商标注册成功后,被申请人便在金华开展商业推介合作活动,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
其三,被申请人宣称,注册商标是为了纪念、宣扬孟祥斌精神,按其逻辑推理,那是不是雷锋等名人的名字都应该注册成商标,都应该进行商业推广,都应该被私人据为己有,显然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
为此,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八款“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的规定,被申请人以不正当的手段,借助英雄的社会知名度,为其谋取利益,不仅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且对社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充分考虑申请人所提事实和理由,撤销争议商标。
去年冬天,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向孟祥斌生前所在部队发函,正式受理商标撤销案。随后,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向被申请人发出答辩通知,并将答辩书邮寄给申请人以进行质证。
方医师在答辩书中多次强调,申请人举证不出注册人获利的实质证据,这个商标并未卖出一分钱,并未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经施爱芝等律师的参与,孟祥斌生前所在部队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质证书。质证书中指出,被申请人抗辩其未曾从这个商标中获利,该抗辩就跟“一个小偷偷了他人的财物,被抓获时却说他还未将财物兑现,不是小偷”一样的道理,该商标变成他私人财产的一部分,是不争的事实。
据施爱芝律师介绍,至今还没有收到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抽组评审委员小组的函,此商标撤销案可能还要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还有人直接抢注了“孟祥斌”的商标,使用商品是卫生纸、订书钉
就在笔者采访接近尾声时,商标案又出现了戏剧性一幕。
浙江广宇商标事务所的负责人周国荣,在业界颇有名气,他一直关注着英雄孟祥斌商标案的进展情况。采访期间,他向笔者提供了一个惊人信息:山东齐河有一个叫李继华的人,直接注册了“孟祥斌”商标。而山东齐河正是孟祥斌的老家。
在他提供的资料上,笔者看到该商标注册使用商品是卫生纸、写字纸、书籍封皮、订书钉等,使用时间自2010年8月28日至2020年8月27日。也就是说,两人在同一个月内,抢注了孟祥斌的姓名。
“这两个案子,无论是谐音抢注,还是完全相同抢注,都是一样的恶意抢注性质。”周国荣说,这两个案子可合并到一起处理,而当务之急,一是申请快速进行撤销,二是申请对“孟祥斌”三字实行保护,跟“孟祥斌”有关的名称不予核准注册,彻底杜绝此类问题。
“如果这次能成功注册孟祥斌,那下一次就会有人恶意抢注郭明义、徐洪刚等,只要你出现一个英雄,就会有人瞄准这个有‘钱景’的市场,因此必须认真对待这个严肃问题。”朱国勇说。
“傍英雄、傍英烈成为商标注册的一个新情况,这不同于傍娱乐明星、傍体育明星等,毕竟他们都属于商业运作的产物,从事的就是商业活动,而英雄、英烈们体现的是一种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献身的精神,跟商业是扯不上的。”金华工商局广告商标监管处的工作人员说,“国家商标法将要进行修订,可以通过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将此新情况写进法律层面,填补有关空白。”
毛醒策说:“英雄、英烈是耸立在全国人民心中的丰碑,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在成千上万群众接受心灵洗礼的时候,却有人恶意利用他们的名字谋利。”
“希望徐洪刚、郭明义等不会遭遇恶意抢注的命运。”毛醒策教授说。韦存韧 胡竹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