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低保标准再提高 保持山东省最高水平
2013年07月01日 13:3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7月1日起,青岛市将实施新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调整标准后,城乡低保标准在全省继续保持最高,并达到计划单列市城乡低保标准中等水平。(记者 陈之焕 通讯员 周建友)
【编辑:吴涛】
7月1日起,青岛市将实施新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调整标准后,城乡低保标准在全省继续保持最高,并达到计划单列市城乡低保标准中等水平。(记者 陈之焕 通讯员 周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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