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摸清政府债务底数 风险总体可控
昨天,审计署发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206988.65亿元。这也是我国首次摸清政府债务底数。
此外,全国各级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256.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504.56亿元。这两类债务均应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属政府或有债务。
今年8月至9月审计署组织全国审计机关5万多名审计人员,对中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391个市(地、州、盟、区)、2778个县(市、区、旗)、33091个乡(镇、苏木)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共涉及73万多个项目、245万多笔债务。
审计发现,截至今年6月底,中央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98129.48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00.72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3110.84亿元;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93.72亿元。
“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的现状,以及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看,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审计署新闻发言人陈尘肇说。
审计包括了哪些内容?
审计内容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以及债务人出现债务偿还困难时,政府需履行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债务人出现债务偿还困难时,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审计结果表明,政府性债务是经过多年形成的,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府性债务用在哪儿?
我国经济社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方面资金缺口较大,仅靠财政资金投入难以满足需要。从审计情况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有87%投向了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教科文卫、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领域,其余债务资金用于工业、能源等方面。债务资金的投入,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和保护生态环境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审计发现了哪些问题?
一是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年均增长19.97%;二是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有的地区债务率已经超过100%,债务偿还压力较大;三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四是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等。
此外,本次审计还发现并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线索51件,涉案人员69人,有关处理结果将适时公告。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