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商业街商铺处罚事项30余条 迟开店门要罚钱
金满地是长沙有名的地下商业街之一,开业至今已达11年。
金满地商业街规定的部分违约罚款事项。 均为 朱炎皇 摄
“迟到第一次罚20元,第二次罚200元……”这不是某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制度,而是一家物业公司对门店的管理规定。昨日,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96333投诉称,长沙金满地物业公司滥用处罚权,经营户稍不留神就会被罚款。对此,该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这不是罚款,是违约金。”
经营户反映
迟开门代开门都要被罚款
小芸(化名)在金满地商业街开了一家女鞋店。前不久,因为路上堵车,她迟到几分钟,店子开门晚了,结果收到物业罚单,要求3日内去总服务台缴纳20元违约金。小芸说,这不是她第一次被罚款了,“到年底,这种违约记录累计达5次,还要罚1000元钱。”
金满地商业街的一些经营户称,金满地有严格的开关门制度,早上10时5分开门,晚上9时30分关门。只要早上迟到了,即使只迟到一分钟,如果被保安发现,就会开罚单;不能让别人代开门,否则一旦被保安发现也要扣钱。
在金满地客服中心的墙上,记者看到张贴着一张《严重违约通知》:C区某号商铺经营户因与退货顾客发生纠纷,“态度极其蛮横且不服从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调解”,责令5日内缴纳违约金5000元。
去年6月10日,店家何先生的一位亲戚来长沙看他刚满月的小孩。何先生在未向管理方请假的情况下,将店子关门一个半小时。随后一名保安来到何先生店里,说何先生违规,结果两人发生冲突。第二天,何先生收到长沙金满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张“罚单”,被要求缴纳违约金7000元,并增交物业管理履约保证金7000元。
记者调查
违约罚款事项多达30余条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开福区的金满地商业街,从一个红旗招展的入口走下去,只见大大小小的商铺一个挨着一个。三三两两的年轻女子穿梭其间,偶尔停下进店瞧瞧。
《长沙金满地商业街购物指南》显示,金满地商业街位于长沙市开福区,南起中山亭,北至营盘路,全长609米,由6大时尚购物板块构成。商业街2001年开建,2003年4月正式营业,至今已有商铺1200余家,是定位于大众化、时尚化、特色化、多业态,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时尚商业街。该商业街由长沙鼎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统一物业管理和经营管理。
金满地的物业管理历来以“严格”著称。在金满地招商部,记者看到一份《违约金支付标准摘录》,从“推迟开门或提早关门”、“肆意浪费用水”到“私自移表、接电、接水”等,由物业规定的店家违约事项有30多条,违约金额从20元到2万元不等。
在金满地经营女装店的向老板说:“物业严格管理可以理解,但一些做法有点不合理。什么事都要扣钱,而被扣的钱究竟去哪了也没有公示。”
据了解,金满地物业公司曾连续两年强制商家春节期间开门营业,所用的招数也是罚钱。“金满地物业不过是一个管理公司,和经营户是一个平等的合作关系。物业公司怎么有权来罚经营户的款?”一些经营户对这种“罚款管理”表示不满。
物业说法
不是罚款,而是违约金
“不是罚款,而是违约金。”金满地物业管理公司客户服务部有关负责人杨国明表示,经营户入驻时都会与公司签订一份合同,这些条款在合同中都作了明文规定。这么做也是为了规范管理。
杨国明说,长沙一些地下商业街经营情况不理想,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管理不善,店家随意开关门,导致人气不旺。“金满地商业街开业十一周年,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来之不易,是几代经营户、业主和管理公司共同努力的成果。”
客户服务部一名经理表示,经营户被扣钱,如有特殊原因的,可在收到违约单后,到客服部来申诉。3天内经客服部调查核实的,物业会取消扣罚。“去年一共有10多个商铺违约达到五次以上。”按照合同,经营户如果有五次及以上的违约记录,公司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但这些商铺都表示会改正,希望还能继续租赁下去,物业公司都给予了机会,没有终止合同。
律师观点
这是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湘剑律师事务所王莹律师称,物业公司不是行政单位,并无权对经营户进行罚款。同时,如果经营户认为合同条款过于苛刻,有失公正,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消合同中该条款的约定。
湖南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曙表示,为了提高商场人气,商场方会在商户租赁商铺时,让其签关于营业时间的约定。如果双方有白纸黑字的约定,约定可能不违法,但若出租方对商户进行处罚或者罚款,就是违法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商户是民事主体,只有省级以上的立法机构可以规定对民事主体进行处罚。“这是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商户是可以拒绝缴纳罚款的。”
相关链接
西安:
一商场制定13条处罚事项
2011年4月,西安西北商贸中心部分商户没有按规定锁门,管理方将门店锁上,要商户交纳200元后才能开锁。根据西北商贸中心的《商场行为禁忌及处罚标准》,一共有13条处罚事项,其中处罚金额最高达5万元,最低的是100元。
上海:
一服饰城规定租户须7时开门
上海兴旺国际服饰城曾经规定,商场的1-2层租户必须在早上7时开门营业,否则将受罚。不少商户对这一项硬性规定十分反感,认为毫无意义。管理方称,只是要求准时营业,且口头上表示会进行处罚,实际上并未对任何一户罚款。
(记者 朱炎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