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72名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社保范围
记者昨天从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会上获悉,由沈浩等多名市政协委员提交的一份“关于关怀南京抗战老兵的建议”的集体提案,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我市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社保范围,惠及我市现有的72名抗战老兵。同时,今年12月13日“国家公祭日”将邀请在宁的抗战老战士参加。
“平均年龄93岁,最大的已超过100岁。”沈浩说,70多年前爆发的抗日战争,中国国民党和共产党领导的抗日军队,分别担负着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的作战任务,这些战士在抵御外敌入侵、争取民族独立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都是民族英雄。通过调研,他发现一些国民党抗战老兵年事已高,生活困难,需要解决医疗、养老、住房等问题,并在今年市政协十三届二次全会上,提交了这份集体提案。
市民政局负责提案办理人士介绍,目前我市现有南京籍的原国民党军队抗战老兵72名,均已登记造册,符合条件的逐一落实民政相关待遇,主要包括:对生活在我市农村和城镇无工作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原国民党军队抗战老兵给予生活困难补助,救助标准参照抗日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执行,2014年标准是每月2000元,以后随着地方经济发展水平逐步调整;对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以及其他社会福利保障条件的原国民党军队抗战老兵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其孤寡老人优先安排进入敬老院、福利院供养,并鼓励社会组织进行捐款和帮扶救助;对符合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条件的,可根据个人意愿由政府全额补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住房困难的老兵纳入保障安居房工程统筹解决。生活在农村的,其住房按照农村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在资金补助标准上予以倾斜;生活在城镇的,其住房困难问题通过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及棚户区改造等相关政策解决,符合条件的要优先安排。(记者 吕宁丰 通讯员 刘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