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政协委员吁立法保护“天葬”习俗
中新社拉萨1月20日电 题:西藏政协委员吁立法保护“天葬”习俗
中新社记者 贡桑拉姆
“应该立法保护天葬。”在拉萨转经古道上,高大的多布杰老人在茫茫人群中高出一头,支撑在腰间的转经筒,在其头顶上方不停旋转,谈及丧葬话题老人坦言,“我‘走’时同样会放下一切,回归天葬台”。
天葬是藏族特有的一种丧葬习俗,至今已有上千年历史。在西藏,大多数藏族民众以天葬方式诠释“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佛教信仰和生死观。
正在此间举行的西藏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德青旺姆提出的尊重民风民俗,加强天葬台的管理和保护问题,再次受到关注。
西藏大昭寺高僧尼玛次仁说,不同民族有不同的丧葬习俗,这些丧葬方式没有好坏之分。藏族曾有土葬、水葬等,但佛教传入雪域高原之后,更多的民众对生死观有了重新的认识和根本性的转变。
“最好的施舍,便是把最为珍贵的生命施舍给别人,能够得救更多的众生。”尼玛次仁说,佛教导师释迦牟尼在他的传记中曾留下“舍身饲虎”的典故,也许这就是天葬的来源。
尼玛次仁说,在1300多年前流传的佛教故事,让藏族民众心中留下了科学的生死观。天葬不仅仅是施舍这一主要的动机,其科学、环保、卫生等现代意义,避免了占用土地、污染环境。
“天葬对社会只有百利而无一害。”尼玛次仁告诉记者,这就是越来越多的专家和研究者肯定的主要原因。理解了生命的本意之后,对天葬习俗不再感到“残忍”。
“这种健康的丧葬习俗和传统文化,很有必要通过立法来管理和保护。”尼玛次仁如是说。
据统计,目前西藏共有1638座在用天葬台、1093位天葬师(兼天葬台管理人员)。2005年西藏发布了《天葬管理暂行规定》,对天葬丧葬习俗给予尊重和有效保护。其中作出了禁止将天葬台列入旅游项目,禁止参观与天葬有关的任何地方的规定;2013年西藏下发了《天葬管理工作的通知》。
德青旺姆说,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民政厅筹资近100万元(人民币,下同),对西藏使用量较大的天葬台基础设施进行了维修。拉萨市投资1140多万元,建设多座附属设施,整治周边环境,取缔附近采石场、挖沙场和石材加工厂,使废弃两年的色拉夏天葬台得以恢复使用。
天葬作为藏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德青旺姆认为,西藏亟需出台天葬管理的地方性条例,以加强天葬管理和保护工作,加大天葬管理和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
她建议,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天葬管理条例》,并以立法形式予以出台,为天葬师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罗松多吉说,2014年根据拉萨等地(市)的视察调研,形成详实的全区天葬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并已从“制定西藏自治区天葬管理条例、尊重民族丧葬习俗、天葬台周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