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的谭富义是河北省阳原县普通农民,不到一年时间内,他被法院两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被羁押两年多后,他又被无罪释放。日前,谭富义拿到了几万元的国家赔偿款。在这起曲折的案件中,警方借助了测谎仪,让拒不认“罪”的谭富义终于“坦白交待”,然而,这份“坦白交待”却成了这起错案的直接导火索。
2000年1月,谭富义在顺义区某商贸公司打工,其与妻子朱某离婚后仍共同生活。因妻子经常与时年66岁的李某交往频繁,谭富义怀疑妻子与李某有不正当关系,并心怀不满。2000年10月20日,李某被人活活打死。谭富义成了重大嫌犯,警方于事发第二天将其刑事拘留。
谭富义归案后,却坚称自己没有杀害李某,而其杀人的直接证据警方一直没有搜集到。2000年10月22日,警方动用了测谎仪。使用测谎仪后,警方发现谭富义的心理变化较大,最后的综合结论是谭富义在说谎,最终,谭富义交待了“犯罪事实”,警方也因此获得谭富义唯一一份有罪的直接证据。“当时办案人员不厌其烦地测试了很长时间!最后就受不了了!”昨天下午,谭富义只给记者说了这么两句话,就再也不愿意接受采访了。
借助测谎仪取得有罪的直接证据后,此案进入诉讼程序。2001年5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谭富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院认定了借助测谎仪取得的有罪口供,尽管谭富义在庭审中翻供,并坚称自己没有杀人。
宣判后,谭富义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原判认定谭富义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二中院重新审理。2001年11月,二中院仍然判决谭富义死刑,缓刑两年执行。随后,市高院再次发回重审。重审期间,检察院提出撤诉,2003年3月31日,二中院裁定准允检察院撤回起诉。同年,被羁押两年多的谭富义无罪获释。目前,谁是杀死李某的真正元凶还没有查明,此案仍在侦查中。而年过六旬的谭富义拿到几万元的国家赔偿金后,仍在北京的郊区打工。
据了解,今年2月,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评选出了该院2006年度办理的十大案件,谭富义刑事赔偿案在列,检察院对该案的评价是“知错必改,司法公信力不难实现”。(李晓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