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搞鸡蛋促销活动,老太排队时被拥挤的人群撞倒而摔断肋骨,老太将超市告上普陀法院。日前,普陀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超市对此事件承担80%的责任。
2006年6月的一天,上海市普陀区一家大型超市举行了一个“鸡蛋促销活动”。活动开始后,78岁的王老太被后面挤上来的顾客撞倒在地。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后,连忙将王老太送到附近的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王老太的一根肋骨摔断。
事后,老太将超市方告上法庭,认为自己在购买鸡蛋的过程中,超市的工作人员未有效维持秩序,故要求超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000余元。
超市方则认为,当时顾客比较多,工作人员已经及时疏导人流。事发后工作人员还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已充分尽到管理义务。相反,王老太应考虑到自身的身体素质,不适宜在顾客拥挤时购物,因此原告对其受伤具有过错。
法院认为,被告和原告的行为均存在过错,最终判决超市需支付王老太各项费用共计4000余元。(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