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柏林电影节上夺得金熊奖的国产影片《图雅的婚事》讲述了一个“嫁夫养夫”的故事:图雅的丈夫巴特尔因掘水井而双腿致残,为了不耽误图雅,巴特尔决意离婚。在现实面前,图雅只能同意,但她提出了自己再婚的条件:新丈夫必须和自己一起供养巴特尔。
如今,银幕上的故事就真实地发生在合肥。家住合肥市的退休教师王长林(化名)由于要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伴马彩云(化名),和马彩云协议离婚后又迎娶了丁翠芳(化名)。再婚时,王长林和丁翠芳签了一个协议:共同照顾马彩云。
一桩离奇的协议离婚
2005年8月初,合肥市瑶海区民政局受理了一桩协议离婚:离婚的夫妻已是两鬓霜白、年近七旬的老人,他们就是王长林和马彩云。
风雨相伴几十年,为什么老来却要分道扬镳呢?
不仅如此,离婚协议上的内容更是让人觉得蹊跷。双方约定:离婚不离家,财产不分割;离婚后女方由男方照顾,而且男方可以找一个年轻的女性再婚,重新组建一个三人家庭;男方再婚后,如后妻愿意配合男方照顾前妻,双方的房子等财产由后妻继承。
在离婚协议上,王长林和马彩云还特别强调,此举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请帮助尽快办理。
“老来离婚”、“离婚后仍旧和前妻保留以前的生活方式”、“和前妻、后妻重新组建一个新的三口之家”,这一切听起来都是那么不可思议。然而,在了解了这个特殊家庭的隐情后,合肥市瑶海区民政局最终还是在这份离婚协议上郑重地盖上了公章。
一对命运多舛的夫妻
做出如此离奇决定的这个家庭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呢?这还得从这桩离奇离婚案的女主人马彩云说起。
1937年出生于江苏扬州的马彩云,身逢乱世,加上父母早丧,10岁左右,马彩云就被辗转送到上海一纱厂做童工,生活就像《包身工》中的“芦柴棒”一样。但幸运的是,1949年上海解放,马彩云成为一名国有企业的工人。
1956年前后,为了支援内地建设,马彩云随纱厂从上海迁到合肥。经人介绍,她认识了在合肥一所职业中学教书的王长林。两人相爱并结婚,然而,连续三次宫外孕和大出血,让马彩云彻底丧失了生育能力。作为女人,不能为心爱的丈夫生得一男半女,马彩云很内疚,曾多次向王长林提出离婚,但王长林始终没有同意,“她从小就吃了那么多苦,好不容易过上了稳定的生活,我怎能忍心抛弃她”。
1971年,王长林从老家含山县抱养了一个当时只有三个月大的小男孩,这个家庭又重新燃起了幸福的希望。然而,这种幸福只持续了20年。1991年,马彩云突然患上了帕金森氏综合征。更不幸的是,在一次意外摔倒后,马彩云的股骨头摔断了,虽然及时做了手术,但已基本上失去了自理能力。于是,王长林承担起了照料老伴的责任。
一个超乎常理的决定
照料不能自理的老伴,王长林坚持了十多年,但他并没有太多的怨言,觉得这是一个丈夫应尽的责任。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却让王长林夫妻俩感到异常绝望。
王长林一直将养子当亲生儿子对待,以图日后为老夫妻俩养老送终。1998年前后,养子的两个兄弟突然从含山来到合肥认亲,身世的公开让王长林的养子对老两口越来越疏远。2005年,在合肥市瑶海区法院的调解下,王长林夫妇和养子解除了收养关系。
养子走了,自己也是70岁的人了,身体越来越差,照顾老伴和做家务越来越力不从心。对于未来的生活,王长林不知道怎么办了。刚开始,王长林想和老伴一起住到老年公寓,但一问护理费,王长林觉得自己难以支付,加上老伴也不愿意去,王长林只好再想办法。
“整天瞪着眼琢磨这事,吃饭都不香”。思索多日后,王长林想出了一个超乎常人想象的办法:和老伴离婚,再找一个年轻的妻子一起照料老伴,“这样做肯定会引起很多的非议,但对我来说确实是不得已才走的路呀”。憋了很久之后,王长林偷偷地把这个想法和曾教过的几个学生讲了一下,学生们在考虑一番后,觉得这样做虽然有悖常理,但法律上是允许的。最后,王长林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妻子,“老伴说让我自己拿主意,她相信我,但刚提到离婚时老伴还是有些情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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