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只有几元钱的时候,31岁的黑龙江来京男子程喜庆向朋友陈某借钱被拒。程喜庆带着催泪瓦斯找到陈某,抢走了陈某的 400多元钱和几件物品。昨天,程喜庆在石景山法院接受审判。
程喜庆说,他和陈某2005年认识,两人曾是好朋友。2007年5月,两人合伙开了家烧烤店,程喜庆出资1900元,陈某出技术。半个多月后,程喜庆感觉赚不到钱,要求撤资。陈某给了他1000元。程喜庆说,如果以后找不到好工作,再来要剩下的900元钱。撤资后,程喜庆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一度身上只有几元钱。程喜庆说,他找陈某借钱遭到拒绝。他认为,自己以前多次帮助陈某,现在自己有难陈某却不帮忙。此后,因程喜庆穿走了陈某结婚用的西装,引起陈某不满,两人因此发生口角。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11月19日晚8点,程喜庆为报复陈某,带着尹某等三人来到衙门口村陈某的暂住地,将陈某推进屋内,用催泪瓦斯喷射陈某面部,使其不能反抗。随后抢走现金460元及电磁炉、手机各一部,经过鉴定,物品共值460元。
程喜庆承认指控的事实,但认为自己是去索要欠款。但公诉人指出,程喜庆说法与以前供述有矛盾。程喜庆用暴力手段,入室抢劫他人财物,应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庭下,程喜庆说,自己真的没钱了,想到陈某对待自己的态度,主要是想出口气。提到家人,程喜庆双手掩面痛哭,“我家里还有残疾的母亲和残疾的哥哥,我爸身体也不好。”程喜庆说,自己本想来京挣钱,没想到钱没挣到自己却要面临10年徒刑。 (记者郭晓明 实习生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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