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家住扬州市邗江区头桥镇的刘文迅老汉“意外”地收到了一笔两万块钱的汇款。钱是从一江之隔的镇江市汇来的,署名“陈良心”。开始老刘挺纳闷:是不是弄错了?可看了附带的留言,什么都明白了。原来,38年前,小偷偷了自己家2000元钱,事隔多年,这个陈姓小偷良心难安,还了自己两万块钱。
事情发生在1970年,当时刘文迅还是一个20出头的毛头小伙。署名“陈良心”的人是老刘父亲的一个朋友,家在镇江,当时两家经常来往。一次“陈叔叔”来他们家借钱急用,说好了半年后一定还。老刘的父亲就很爽快地将准备盖房子的2000元钱借给了他,当时多数人的月工资只有三四十块钱,2000元钱算是一笔“巨款”了。“陈叔叔”也算讲信用,不到半年就赶过来还钱。
“记得那天父亲很高兴,还让母亲炒了几个菜,他和陈叔叔喝了不少,因为交通不方便,当晚陈叔叔就睡在我家里。”刘文迅告诉记者,自己之所以记得这样清楚,因为第二天家里出了事。第二天大早,陈叔叔告辞回家,父亲还送了他。可回来后,怎么也找不到陈叔叔还给自己的两千块钱了。会不会晚上睡觉时,老陈把钱偷走了?大家也这么想过,而且可能性也相当大,但毕竟没有证据,不好开口,当时的人也没有报警的意识,父母亲为此唉声叹气了好一阵子,最后也只好不了了之。
刘文迅说,从这以后,“陈叔叔”再也没有跟他们家来往过,这也证实了大家当初的想法,但想归想,事情没有人再提了,自己也没有将这件不愉快的事情告诉孩子们。8年前,父亲去世,这事压根被大家遗忘了,自己做梦都没有想到,过去了38年,竟然有人“还钱”了!
在随汇款的留言中,“陈叔叔”写道,“哥哥、嫂嫂,你们身体还好吗?我是个不值一提的小人,拿了你们那么多钱,一走了之。天知道给你们全家带来了多大麻烦!这么多年,我一直在难受和不安中煎熬,一想到这件事,就好像有人用鞭子抽自己,我常常骂自己,连起码的良心都没有,还算个人吗……过去了这么多年,2万块钱肯定没有当年的2000块钱值钱,但我已经尽力了,请你们务必收下!”
据扬子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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