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烟花办:市民家中只能存放30公斤以内烟花
2008年12月18日 14:39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北京)市烟花办昨天明确提出,烟花爆竹批发专营单位不得以“团购”的方式向市民批发烟花爆竹,并再次提示市民,个人在家中只能存放一箱或30公斤以内的烟花爆竹,否则花炮将被收缴并处以罚款等。
日前有报道称,一些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将向市民推出“小宗团购订单”业务,消费者可以批发价团购烟花爆竹,批发数量不得低于10箱。
市烟花办相关人员明确表示,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市民家中不得存放超过一箱或者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爆竹,如果违反此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日前,警方就查获一起市民在家大量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并对一名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12月14日,延庆公安分局民警在康庄镇李某家中查获非法储存的大地红鞭炮40箱、烟花80箱,价值7000元。
市烟花办还提醒市民,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烟火药等搭乘火车、飞机、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严禁在托运的行李、邮件等物品中夹带烟花爆竹。 (记者王蔷 通讯员刘巍)
【编辑:朱鹏英】
相 关 报 道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
每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