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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男子爬火车头回家被电昏状告北京铁路局
2007年11月19日 22: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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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春节期间,山西籍二十六岁男子李某为回家过年,竟异想天开,爬到北京西站一辆火车头上,想把车顶当成自己的卧铺,却被高压电击昏。李某一怒之下把北京铁路局和北京西站告上法庭,2007年11月19日,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2006年1月14日,李某未经买票,从火车道附近的空隙处进入北京西站站台并爬上途径山西太原的2519次列车的车头,当场被高压接触网的高压电击伤昏迷。后被北京西站工作人员送到医院抢救,并先期支付了13万余元的医疗费用。但李某对此并不满意,声称当时出院是迫不得已。

  李某回家之后,伤情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已经严重影响其劳动能力,于是向法院提出索赔21万余元诉讼请求。在法庭上,李某声称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在站台上看到火车车身上“禁止攀登”的字样时产生了幻觉。

  被告方北京铁路局则认为,李某在事发前后,均表现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因为李某出院时曾和北京西站签有互不追究责任的协定,鉴于李某违反了此协定,铁路局方面也对其提起反诉,要求李某承担住院所花费的一部分医疗费用。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沈存旭 陈海

编辑:王红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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