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宋庄艺术家与农民的房产之争今天有新进展,12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宣判:维持宋庄法院一审判决,艺术家谭小勋、李玉兰夫妇与农民的买房合同无效。至此,13位已被起诉的艺术家中,首例一审败诉的李玉兰夫妇终审再次败诉。
据了解,2002年7月,谭小勋、李玉兰夫妇与村民马海涛签署协议,以4.5万元购得马海涛的父亲马万春名下的房屋及院落。2006年底,马海涛提出撤销合同、收回房子,并以此起诉谭小勋、李玉兰夫妇。今年7月,通州区宋庄法庭一审判决该买卖协议无效,令马海涛向李玉兰支付9万余元房屋补偿,限李玉兰90天内腾退房屋。
北京市二中院认为,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李玉兰夫妇作为城市居民,属于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因此判决李玉兰与马海涛所签订的《买卖房协议》无效;但考虑到出卖人在出卖时既明知所出卖的房屋及宅基地属禁止流转范围,出卖多年后又以违法出售房屋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故出卖人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对于买受人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应综合考虑土地升值、拆迁补偿等利益,李玉兰可就赔偿问题另行主张。
当记者问及如何看待今天的判决结果,被上诉方马海涛的代理人也是他的妻子董秀梅默不作答,但在判决书上很快地签了字。上诉方李玉兰及其代理律师表示很无奈,他们说,眼下需要着手解决的问题就是要依据法律争取应得的补偿款。
前来旁听的30多位艺术家现在均表示十分担忧,法院的终审判决将导致谭小勋、李玉兰夫妇及其孩子居无定所,而他们的败诉还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越来越多的农民都将可能效法回收原来售出的房子,那么在宋庄已购房的200多位艺术家都将面临无处安身的困境。
对此,曾多次到宋庄调研的北京市委研究室相关负责人何明接收了本社记者的电话采访,他表示尽管艺术家官司败诉,但北京市政府将会采取积极措施,联合宋庄镇政府,收集房源并转租给艺术家,将影响降到最小。
(记者:易君 相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