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宿舍管理员趁查房时偷手机,三名逃课女生躲床下成了目击证人。2008年3月7日,北京大兴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这名宿舍管理员有期徒刑六个月。
审理查明,2007年11月13日,原北京市供销学校管理员王某进入女生宿舍,查看学生是否都去上课。她发现床上有一部三星手机,就将手机拿走。这名宿管员没想到,宿舍看似无人,其实为了逃课而躲在床底下的三个女生全程见证了她盗窃的一幕,其中包括手机的主人金某。
当天下午,金某等人向宿官员要回手机。由于害怕,宿管员谎称从未见过金某手机,随后将手机丢弃在女厕所。金某报警后,宿管员被抓获。
法庭上,王某表示检方对自己的指控属实。最终,法院鉴于王某认罪态度较好,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故对其从轻处罚。获刑后,王某在法庭上痛哭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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