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4万元购买了12年的劳力士手表,维修时竟然发现是仿制品。为此,北京的王先生将出售此手表的商家告到朝阳法院,要求双倍赔偿手表货款48万元,并赔偿利息、误工、交通、住宿、检测等损失20余万元。
2008年11月4日,此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
王先生在法庭上陈述,1995年他在北京北辰购物中心劳力士专柜购买了一块劳力士表,商家向他提供了发票以及瑞士原产证书和质检部门出具的验证真伪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去年他在佩戴该表时发现,手表走得忽快忽慢,于是将表送到劳力士特约维修店要求维修,但维修店却以此表非原厂出品拒绝修理。经中国商业联合会钟表眼镜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鉴定,此劳力士手表确实为生产国别不详的仿制手表,仅机芯为劳力士机芯,表带、表链、保证书等都不是劳力士公司的原厂产品,也未经劳力士公司允许或授权使用。
但出售此表的北京北辰购物中心有关人士称:在这块手表的销售发票上,写有“改装表”的字样。这块表最重要的部分——机芯为劳力士原厂生产。商家还表示:12年前,这类“改装表”在北京诸多商场均有销售。
作为为王先生的公民代理人,著名职业打假人王海对商家的观点表示异议。他打比方说,如果一辆汽车只是装有皇冠车的发动机,而其他零件都是杂牌货,那这辆车还能称为皇冠汽车吗?而当年王先生购买那块手表,恰是在劳力士专柜。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