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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央视女记者陆幽状告黄健翔博文侵犯其名誉权案在朝阳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由于缺乏证据证明2008年6月6日黄健翔博文《丑话说在前边》中所说的“性丑闻”女主角就是陆幽,法院判定陆幽证据不足,一审败诉。
这起名誉侵权案源于黄健翔的一篇博客文章,他在文中提及国家队外籍主教练把“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搞成了宫外孕。此后,有网友在论坛中指出该名记者就是央视的陆幽,部分媒体也对此事进行了广为传播。认为名誉受损的陆幽遂将黄健翔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
败诉的结果将“绯闻女主角”陆幽再次摆到了尴尬位置,她表示会继续上诉。
陆幽一再向记者声称黄健翔的这篇博文毁了她的生活,她会拿出自己曾被诊断为宫外孕这一事实,将诉讼进行到底。
记者:陈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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