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关闭
5月17日下午14时30分,高晓松酒驾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晓松因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六个月拘役,罚款4000元人民币。按照5月1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醉酒驾车的,将被处以1至6个月的拘役刑事处罚。今日,高晓松案就被判了最高的6个月拘役。
法院宣判(判决如下 全体起立 被告人高晓松犯危险驾驶罪 判处拘役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公诉人是否听清 被告人高晓松是否听清了 是 听清了)
5月9日晚,高晓松驾车发生事故,造成四车追尾,3人受伤。经司法鉴定,高晓松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43.04毫克。他表示,5月9日晚上,他和三个朋友在昆仑饭店,喝了一瓶白葡萄酒,又喝了一瓶威士忌。离开饭店时,他曾想找代驾,但酒劲上来之后,神智不清失去判断力,开车上路酿成大祸。庭审过程中,高晓松对自己的酒驾行为供认不讳,他还主动打断自己的辩护律师,称辩护已无必要。而在自我辩护环节,高晓松则用充满诗意的辩护词,表达自己对“自由”的渴望。
高晓松(昨天下午我第一次离开看守所 戴手铐脚镣坐在囚车的地板上 看着车窗外自由的阳光 我以前一直以为 喝酒能给人自由 没想到却因喝酒失去了自由 就是因为我的喝酒行为 严重侵害了别人的自由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意外 是我自己长期以来浮躁自负的结果我愿意以最大诚意 来赔偿这次事故中的所有损失 我愿意终身做义工 宣传不要酒醉驾驶 我愿意拍摄宣传片 来告诫每一个喝酒的朋友 酒令智昏 以我为诫)
据了解,高晓松曾就读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是大陆校园民谣中关键人物。他以大学期间发表了第一首单曲《同桌的你》而成名。此次醉驾入刑,有媒体以“酒桌的你”来戏称高晓松。(记者 杨茜 吕翔宇 北京报道)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