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需在“实惠”上下工夫
据报道,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省城公租房预登记日结束,共有14287人参与了登记,比相关部门预期的要冷清的多。
十二五期间,省城将建设6万套公租房,自去年10月10日启动的预登记目的是摸清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制定保障标准,为相关部门今后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模提供参考依据。6万套的目标,而且目前已经有2.02万套公租房在开工建设,可现在却只有1万多套在规定时间内被预订,为了增强预订效果,有的部门还曾去辖区企业做宣传,但一些企业却反映冷淡,用句时下流行的话说就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据了解,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不少市民对公租房的位置、租金等还有所顾虑,处于观望中,说到底,是觉得公租房还不够“实惠”。因此,提高市民的申请热情,仅有良好愿望还不够,还需在实实在在的“实惠”上多下工夫。
首先是位置能否再近些。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大部分是一些工资不高的上班族、低收入家庭,公租房位置远了,生活不便利、上班不方便,出行费用支出、路上所用时间等各种成本就要相应增加。目前,省城公租房主要在高新区、小清河北和长清区,对有些市民来说位置就比较远。
其次是租金能否再优惠些。按目前的规定,公租房的租金是同地段平均租金的70%。这样算来,位置好的,租金也同样不算低,位置偏远的,本来租金也不高,因此对于一些市民特别是合租的人员来讲,吸引力还不够大。可以说,出行成本增加同租金上的优惠幅度不大,会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公租房的优势。
第三是租期能否再长些。现行规定,租房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租期方面,成套的公租房最长四年。这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市民特别是家庭来说,公租房就是一个临时的住房,即便是住上了,也要面临随时腾退的问题,感觉申请不申请意义不大。
公租房要突出公共属性,不仅考虑租金的优惠,还要考虑不同片区市民工作、生活、子女上学等实际需求,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方便、实惠为根本。唯如此,公租房才能具有吸引力,市民的申请热情才会被点燃。相关部门是不是对此该有更多的考虑呢? 徐国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