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赵波(前左一)等人在法庭上等候宣判。当日上午,长治公考舞弊案在长治市郊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长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长赵波、公务员管理科原科长吉新瑞犯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罪、受贿罪,二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1年零6个月;递补考生家长贾志红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期两年执行;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健康体检科原主任韩玉梅、原检验师杨文芳犯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罪,判处韩玉梅有期徒刑1年,杨文芳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执行。一审宣判后,主犯赵波,从犯吉新瑞、韩玉梅当庭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贾志红和杨文芳同意判决结果。 新华社记者 燕雁 摄
3月20日,长治市郊区法院一审查明,2011年8月11日,吉林大学硕士宋江明参加长治市公务员招录体检时,其代号为“6-3”的血液样本“被污染”,发生了血溶或血凝现象,导致检验结果异常,血红蛋白数值仅为60g/L,远低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90g/L。图片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