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跑路美女老板”非法集资17亿元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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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因非法集资和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17亿多元的常熟“跑路美女老板”顾春芳由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决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8年至2012年3月间,被告人顾某在背负巨额债务,明知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本人从事煤炭生意或者合作投资煤炭生意、投资股票而需要大量资金的事实,以年息25%至40%、月息3分至9分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伪造辽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山东巨能电力集团等公司企业印章、合同,以及指使他人冒充高干子弟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17.68亿余元。集资款除归还部分利息外,用于个人挥霍。至案发时,尚有人民币4.5亿余元不能归还。中新社发 钟欣 摄
发布时间:2013-10-23 15:04:37 【编辑:张龙云】
江苏常熟“跑路美女老板”非法集资17亿元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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