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高速公路桥墩下建数千平米标准仓库
(1/3)
"← →"翻页
3月31日,长沙,京珠高速公路星沙段水渡河大桥桥墩下现约五六千平方米、五六米高的标准仓库。周强 摄 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京珠高速公路星沙段水渡河大桥桥墩下出现四个标准仓库,约五六千平方米,五六米高,仓库顶距离高速公路路面只有四五米高。
目前正在通电通信过程中,准备投入使用。
相关:根据我国2011年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文字来源:潇湘晨报
发布时间:2014-04-01 07:41:14 【编辑:周维】
湖南长沙:高速公路桥墩下建数千平米标准仓库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