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市1名谢姓男子借讨论房租的机会,碰触有意租屋的女房客胸部,还嫌对方胸部小,事后还潜入被害人屋内。台北地方法院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等罪,判谢拘役65天、得易科罚金。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16日公布的判决,54岁的谢姓男子将位于台北县新店市的房屋出租给孙姓女子,谢姓男子于2008年8月间假借与孙姓女子讨论房租的机会,到孙姓女子屋内,趁孙姓女子不注意时,伸手抚摸孙姓女子胸部,还大胆向对方表示,胸部没有他的妻子大。
谢姓男子另在同年8月底,趁孙姓女子不在家,未经孙姓女子同意,以房东钥匙进入孙姓女子租屋处,并在离去时将房门反锁,孙姓女子回家发现后,报警处理。
据悉,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以侵入住居罪判他拘役20天、得易科罚金,再以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他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合并执行拘役65天、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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