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地案法院判陈水扁免赔4亿 败诉方称不排除上诉
中新网6月22日电 综合台湾《联合报》、《联合晚报》报道,陈水扁、吴淑珍因龙潭购地案收贿被判刑11年定谳,科学园区管理局向陈水扁夫妇等人求偿4亿元(新台币,下同)。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扁珍未参与议价,且购地预算曾遭立法机构删减,判科管局败诉。全案仍可上诉。竹科管理局昨天表示,详细情况会等到收到完整判决文才会进行下一步动作,但仍不排除继续上诉。
科管局以达裕公司透过佣金名义,行贿扁珍及科管局前局长李界木、“白手套”蔡铭哲,促成科管局向达裕公司购地,让科管局多付4亿元;因此向扁珍、李界木、蔡铭哲及达裕公司辜成允提出民事诉讼,求偿4亿。
台北地院民事庭未推翻扁珍收受4亿元贿赂的刑事认定,但认为科管局与达裕公司签订土地买卖契约,不管是否因为达裕公司、辜成允诈骗,或是陈水扁、吴淑珍、李界木、蔡铭哲的胁迫,科管局都无法证明购地价格受到损失。
台北地院昨天上午宣判扁胜诉无法赔偿后,竹科管理局表示,详细情况会等到收到完整判决文才会进行下一步动作,但仍不排除继续上诉。
竹科管理局副局长杜启祥表示,上午已经收到律师通知法院判决败诉,但由于还没有看到判决文,因此无法响应。问他竹科管理局是否会继续上诉,杜启祥回答,“应该会吧”。
他表示,除了向扁、珍求偿的案子以外,竹科管理局与达裕公司另有官司,也因之前败诉持续在上诉中,因此他认为此案竹科管理局应会继续上诉。
杜启祥说,科管局内部要继续讨论,才会采取下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