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方肯定两岸合作打击犯罪成效
台湾当局两岸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王郁琦20日在台北表示,两岸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后,双方主管机关已建立密切合作,共同打击各类不法犯罪,确保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王郁琦当天在向台湾地区立法机构相关委员会通报工作并备询时说,自协议生效以来,双方主管机关已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打击各类不法犯罪,相互提供犯罪侦办、追诉与审判等相关协助。截至2月底,大陆已遣返台湾通缉犯266人,台湾向大陆遣返7人;双方相互提出的司法文书送达、调查取证、协缉遣返等案件共计34400余件。
他说,两岸警方联手破获多起跨境诈骗犯罪案件,使得目前台湾地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数大幅下降,展现出具体成效。
据介绍,协议签署的2009年,台湾发生38802件电信、网络诈骗案,到2012年已下降到20637件,降幅高达46.81%;而受害总金额也由2009年的102.7亿元新台币降至去年的42.32亿元新台币。
另据台湾“海巡署”署长王进旺介绍,“海巡署”通过联系窗口与大陆执法机关进行犯罪情资交换,已破获毒品案6件,偷渡案2件,查获毒品K粉1130.2公斤及越南籍偷渡犯44人。
王郁琦说,台方已将打击两岸跨境毒品走私犯罪与持续侦办广西南宁违法传销诈骗案列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同时,两岸相关机关也将在共同打击跨境诈骗犯罪案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合作,查缉知识产权侵权、走私、偷渡等犯罪行为。
2009年4月26日,海协会、海基会领导人在南京签署了《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两岸同意在民事、刑事领域开展协助,采取措施共同打击双方均认为涉嫌犯罪的行为。(记者陈君 陈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