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两岸正积极推动成立两岸企业家峰会社团
中新社北京4月10日电 (记者 路梅 陈小愿)国务院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10日在北京表示,两岸有关方面目前正在积极推动“两岸企业家峰会”社团相关筹备工作。
范丽青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询表示,2012年9月,海峡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成功举办。峰会期间,两岸企业家共同倡议成立峰会理事会,推举曾培炎先生和萧万长先生来担任理事会的共同理事长。今年3月,曾培炎率团赴台访问期间,双方就建立峰会的长效机制事宜进行了深入沟通,达成了在大陆和台湾分别成立“两岸企业家峰会”社团等多项共识。
她透露,双方有关方面目前正在积极推动相关筹备工作。希望双方共同努力,把峰会办好,使其在推动两岸企业家交流、促进两岸经济合作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对于即将于本月12日在厦门开幕的“台交会”(海峡两岸机械电子商品交易会暨厦门对台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范丽青指出,“台交会”已经举办了16届,很成功,为两岸的企业交易、交流、交往、交友搭建了很好的平台,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希望它越办越好。
范丽青还应询介绍了4月9日在杭州召开的台胞权益保护工作专项会议情况。
她表示,台胞权益保护直接关系到台胞的切身利益,大陆方面一直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并已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不断推进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形成了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为主体,相关地方性规定为补充的法制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两度组织开展投保法执法检查,有效促进了该法的贯彻落实。
二是不断健全台胞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其中,2007年1月以来建立的台胞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就台胞关心的土地使用、海关关务、商标权益保护等议题多次组织专项调研,出台诸多惠及台胞的政策措施。
三是依法妥善处理台胞权益保护事宜。据统计,2012年各地台办直接受理各种台胞权益保护事项4400多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了3900多件,切实解决在大陆的台胞、台商、台生等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有效保护了台胞权益。
范丽青表示,下一步,大陆方面将以落实《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为契机,积极推动《投保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不断加强完善相关工作,更好地维护台胞合法权益。
对于台湾观光部门制定的陆客优质团政策将于4月15日开始试办,范丽青表示,提高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质量和安全,这是两岸旅游主管部门和两岸旅游业界的共识,也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