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正研订“孔明”、“岳飞”等不得注册商标
2008年10月28日 14: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香港十月二十八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智慧局”正在研订“商标识别性审查基准”草案,将明确规定岳飞、孔明等知名的历史人物,以及巴黎等著名地名,未来均不得申请注册商标。
据《工商时报》二十八日报道,过去台湾“智慧局”核准企业申请商标时,偶有出现一些商标上的争议。“智慧局”表示,由于审查官依每位的经验不同,引用法条不一,难免会发生核准商标后,却引发一些争议。
报道说,“智慧局”特定搜集汇整审查实务案例,并参考其它国家和地区审查基准,订定“商标识别性审查基准”草案,除加强识别性理论说明、厘清相关条款于个案的适用原则外,并就审查实务常见的文字、字母、数字、简单图形、姓氏、标语等,析述其识别性审查原则。
举例说明,若生产矿泉水的企业,要以“矿泉水”当作商标注册,“智慧局”不会核准,因为,业者不把产品的成分当成企业商标,影响其它企业的权益。而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对于历史人物的姓名,以及著名的地名,以后不再核准注册,除非因使用而已取得后天识别性,例如以“牛顿”使用在杂志作为商标,“智能局”才有可能核准其申请。(完)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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