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五起重大掳人勒赎及多起枪击案的台湾男子张锡铭,虽经检察官求处死刑,但台湾“最高法院”一共判了张锡铭两个无期徒刑及二十年徒刑,合并应执行无期徒刑。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2004年,张锡铭挟持人质扫射拒捕。
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犯下五起重大掳人勒赎及多起枪击案的台湾男子张锡铭,虽经检察官求处死刑,但台湾“最高法院”共判张锡铭两个无期徒刑及二十年徒刑,合并应执行无期徒刑、并科新台币八百万元罚金定谳。
台湾“最高法院”未将张锡铭判死刑,主要认为他坦承犯行,且未凌虐或杀害被害人。
张锡铭于1995年间在台南县新营市枪杀林庆益后逃亡,2003年间返台,在中部及嘉南地区犯下五件掳人勒赎案,勒索金额达40亿,取赎1亿余元。
判决书指出,张锡铭犯下的五案包括:2004年1月绑架南投县广播电台主持人洪俊彦;2004年4月绑架台南市当铺业者郑进富;2004年6月绑架桃园砂石业者王靖壹勒索未遂;2004年7月绑架和欣客运少东杨尚书;2005年3月绑架电玩大亨于国柱。
2004年7月26日凌晨,台湾南部爆发有史以来火力最猛的警匪枪战。警匪双方发射了至少3000发子弹,但被300多名特警团团包围的匪首及其随从却能在光天化日之下从容脱逃,以至于全台湾的警察进入最高戒备状态。闹出如此大动静的武装匪首张锡铭,顿时成为台湾最有名的绑匪。
本案经台湾“最高法院”三度发回更审,法院虽曾质疑张锡铭要求赎金高,危害社会秩序重大,二审量刑不当,但经过再次审理,仍维持判处无期徒刑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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