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配偶在台权益遭受歧视,台湾一团体组织12日前往“立院”抗议,要求公平对待同时为大陆配偶争权益。图片来源:台湾“今日新闻”
未来大陆配偶取得台湾身份证时间将缩短为6年
2008年12月11日 13: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2月11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当局“行政院会”11日上午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大陆配偶取得台湾身份证时间将缩短为6年。
同时,大陆配偶在台湾可以工作,继承遗产也不再有新台币200万元的限制,将使大陆配偶的工作权、身份权及财产权获得更完善的保障。
台“行政院长”刘兆玄表示,随着两岸交流日趋频繁,两岸通婚数量已达29万余对,大陆配偶在台的权益必须正视。大陆配偶来台湾就是台湾的一份子,应让他们在生活上有安全感,在经济上有自主性,有被社会接纳的温暖感觉。
刘兆玄指出,本次修法对现况有大幅改变,最主要就是“保障合法、取缔非法”,绝对不允许外籍与大陆人士以“假结婚、真打工”的方式非法来台。他要求进一步强化入境后查访机制。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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