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5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湾42岁女子张某性情暴虐凶狠而且犯案手法残暴,不仅曾经被通缉还被警方提报为流氓。2007年底她将一名男子软禁18天,并对其进行性侵。法官审理后,14日将该女子判刑3年2个月。
虽然该男子在这18天吃尽苦头,除了惨遭殴打恐吓还被该女子强暴,不过警方调查该案时,同时也查出他涉嫌强奸另一名女子,先前也已将他起诉。
该男子4年前跟一名妇人交往之后,因为该名妇人不满人财两失,所以找张某和其男友将该男子押到旅馆逼他还钱。
该男子报警后,张某则在2007年11月再度把他押走逼他翻供。据报道,张姓女子涉嫌犯下台湾南部十几起强盗案,甚至还涉嫌凌虐残障妇人并且抢劫多家彩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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