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2006年,台北市长、市“议员”选举的临近,台北市内遍插各候选人的文宣旗帜。台北市民外出常常要在旗海中穿行。 中新社发 耿军 摄
|
资料图: 2006年,台北市长、市“议员”选举的临近,台北市内遍插各候选人的文宣旗帜。台北市民外出常常要在旗海中穿行。 中新社发 耿军 摄
|
中新网10月8日电 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8日初审通过地方制度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从2014年开始,七种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将合并举行。
据“中央社”报道,台“内政部次长”简太郎指出,过去选举频繁,耗费社会成本,此法若三读通过,将能减少“国库”选举经费支出以及民间社会动员花费。
“内政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立委”所提“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未来除了“总统”与“立委”两种“中央公职人员”选举外,其它七种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全部整并在一起。
“立委”谢国梁指出,直辖市长、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县市长及村里长等地方公职人员任期都是四年,但因各种任期届满日不同,必须分别办理改选,造成选举活动频繁。
“内政委员会”初审通过条文把“应于2013年12月20日任期届满的县市长”、“应于2014年3月1日任期届满的县市议员及乡镇市长”、“应于2014年8月1日任期届满的乡镇市民代表及村里长”、“应于2015年1月16日任期届满的台北市里长”等公职人员任期,全部调整到2014年12月25日止,与下届北、高直辖市长及市议员任期届满日相同。
此法若三读通过,明年底选举当选的县市长,任期将延长一年,而后年选举当选的县市议员、乡镇长等任期,也会延长数月,至于2011年要选举的台北市村里长任期则会缩短22天。
简太郎指出,每办一次选举大约要花费新台币7、8亿元,七种地方选举合并后,单次选举经费会有些许增加,不过,可以减少两次办理选举的花费,民间社会动员的花费也会因为选举简并而减少;至于“总统”与“立委”能否整并,他说,这两种选举期程距离太远,有“宪政”上的问题。
吴育升表示,有些地方选举投票率仅二、三成,七种地方选举合并举行,将有助提高投票率。
另外,“内政委员会”也通过一项附带决议,此法公布实施后,如果乡镇市长改为官派,那么乡镇市长及乡镇市民代表选举自然停止。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