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2日零时的钟声响过,陈亦明宣布,他将与李承鹏对簿公堂,不再作任何妥协。
陈亦明这位在足球圈中号称敢说敢做的人,终于要付诸法律行动了,他在昨日向记者宣布,他将把侵害他名誉权的李承鹏告上法庭,“我负责地宣布,从今天开始,我与李承鹏的事情将进入法律程序。不过今天还不会到法庭递诉状,因为我的律师还在收集对方侵害我名誉权的证据,一旦证据搜集齐全,立刻会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在本月19日,陈亦明就李承鹏等在其新作《中国足球内幕》一书中,称陈亦明“开赌坐庄”以及“2001年前往马尔代夫看中国男足比赛是受庄家委派”发表声明,称此书作者李承鹏等严重侵害了他的名誉权,敦促李承鹏、刘晓新、吴策力停止诽谤行为,限期3天内公开赔礼道歉,否则将依法提起诉讼云云。
到了今天凌晨零点,陈亦明所要求的并没有得到李承鹏等的回应,于是陈亦明宣布进入法律程序。此次陈亦明提出了民事和刑事两方面的诉讼,民事方面“要求他登报恢复我的名誉,并且公开道歉,另外我会要求经济赔偿,这个首先视乎这本书的销量而定。现在我的想法是100万美元,一旦获得赔偿,我将把所得全部捐给海地地震受灾儿童。”陈亦明向记者表达了他的民事诉讼要求。
“另外我还提出刑事诉讼,这个分公诉和自诉,我要求至少对他进行十日拘役。”民事诉讼似乎还不解气,陈亦明表示还会进行刑事诉讼。
另一方当事人之一的李承鹏对此不愿作出过多评价,只是说:“我们尊重中国公民应有的法律权利,但我们也会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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