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望之:倡导建立酒法的中国第一人
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促进葡萄酒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早在1940年,《酿造杂志》第五期开始连载主编徐望之牵头翻译的《国际酒法》,导语写道:“我们为了想建立我国酒法起见,乃有《国际酒法》之翻译,这目的是希望它的出现,能引起学术界,法界,及政府之注意,以为将来建立酒法之参考。”
徐望之于1934年出任中国银行烟台支行经理兼中国银行代管的张裕酿酒公司经理,并组建中国酿造学社、创办《酿造杂志》,在百忙之中牵头翻译《国际酒法》,可见其对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
当然,这可能与徐望之是法律科班出身也有一定的关系。根据1921年10月15日《北京大学日刊》刊登的《北京大学法律研究会筹备处启事》,正在北京大学法科读书的徐望之,是北京大学法律研究会的17位发起人之一,启事称:“本校为吾国最高学府,研究法律固必以此为极地。然徒以有限时间之受课,只悉大体,莫能精深。同人等爰本斯旨,拟组织一法律研究会,补课程之不及,穷法理之渊奥。除敦请本校富于法学之教员为导师外,海内外法律大家亦拟随时延聘,牖诲一切。”
徐望之于1917年考入北京大学法科预科英文班,并加入北京大学雄辩会,该社团贯彻蔡元培校长倡导的“思想自由,兼容并包”办学方针,以“修缮辞令,发展思想”为宗旨,时常组织国语或英语辩论赛,比如1918年3月16日《北京大学日刊》刊登的一则英语雄辩赛布告显示,徐望之是这场辩论赛的正方辩手之一,正方主张“鼓励发展工业在中国比加强陆军和海军更重要”,反方则主张“加强陆军和海军在中国比鼓励发展工业更重要”,全程需要使用英语进行辩论。由此可见,以徐望之的英语水平,足以轻松翻译《国际酒法》。
从北京大学毕业后,徐望之先后出任京兆财政厅制用科科员、京兆实业厅第一科科长、河北省训政学院教授、山东盐运使署秘书兼场产运销课课长、中国银行烟台支行襄理和经理等职。在徐望之兼任张裕酿酒公司经理期间,当时最畅销的一款张裕干红葡萄酒被命名为“解百纳”,并于1937年经实业部商标局批准注册“解百纳”商标,用于《商标法》施行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项酒类之葡萄酒商品。从此,解百纳干红逐渐成为张裕酿酒公司的一块金字招牌。(陈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