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男"阿穆隆减刑一年出狱 激动与经纪人紧紧拥抱
2012年09月06日 14:51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5日早上6点,因一起醉驾肇事逃逸事故而入狱的快男阿穆隆,于杭州某监狱刑满释放,经纪人与好友在现场迎接。
2010年3月3日,阿穆隆因酒后驾车、肇事逃逸被警方刑拘,2010年7月21日,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阿穆隆涉嫌交通肇事案。阿穆隆因交通肇事罪获刑3年6个月。在判决书中,阿穆隆的自首情节获法院采信,其事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法院也酌情考量,进行了审查,阿穆隆得以减刑提前出狱。据其朋友大雁透露,阿穆隆在狱中表现很好,也因此获得了一年的减刑。“这是最高的减免了。”
9月5日凌晨6点,铁门打开,时隔2年半,阿穆隆再次出现在大众面前。一身黑衣,头发有些凌乱,与前来接他的经纪人紧紧拥抱。刚出来的阿穆隆见到那么多人有些许讶异,但随后露出笑容。而两年半的监狱生活,也让他感受到了自由的可贵,“出来才感觉,自由真好!”至于以后,他也表示两年半的监狱生活只是赎罪的开始,“我以后会一直做公益以及各种活动来补偿我所犯下的过失。”他表示自己将不再喝酒,“酒是要戒掉的。”
【编辑:鲍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