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湖北网8月24日消息:(陈曙光)湖北省襄樊市一女教师被骗作为性贿赂工具并两遭猥亵案,昨日在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国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判决书中列举了部分直接和间接证据,法院认为这些列举的事实和情节可以形成一个证据链,证明被告人马国超事发当天确实对受害人小玲(化名)实施了强奸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故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被告人辩护人之一的杨明江律师表示将提起上诉;被害人小玲认为判决过轻,要同家人和代理律师商量后决定是否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