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28日消息:在台湾,数位女性“立法委员”今天表示,为防止性侵害(强奸)案件发生及保护妇女儿童安全,将提案修正《性侵害防治法》,性侵害犯罪累犯将处以化学去势并公告。
据“中央社”报道,针对亲民党“立委”沈智慧的上述想法,民进党“立委”叶宜津、国民党立委“王昱婷”都表赞同,但叶宜津认为应先对案犯进行治疗评估。
沈智慧、民进党妇女部主任叶宜津及王昱婷等人今天共同召开记者会,沈智慧说,1994年到2001年间,岛内共有12302名性侵害罪犯,但受强制治疗者仅6000余人,完成治疗的1485人中竟还有44人再犯。
她说,2001年强暴案高达2400余件,这其中,强暴幼童的达468件,而实际发生案件数可能还高出当局统计许多倍,因此,为防止性侵害案件的发生及保护妇幼安全,有必要对性侵害累犯施以化学去势及公告制度。
针对修改法案的意图,沈智慧称,所谓“累犯”除有两次以上性侵害前科者外,还包括连续性侵害对象超过三人、合并严重暴力犯罪的一次性侵害、经专家及委员会认定属高危险、高再犯的性犯罪者;政府应当于网络公告累犯姓名及照片,并在累犯住所附近学校、警局、卫生单位及邻里长公告,以提醒居民注意防范。
沈智慧强调,修法采取化学去势及公告制度绝不是伤害男性的条款,反而是保障家庭中妇幼的“爸爸条款”,希望所有男性“立委”都能支持。
叶宜津则认为,应先采取可抵刑期的治疗评估,但支持对高危险累犯采取公告及去势。王昱婷也说,公告制度绝非让犯罪者无翻身悔改的机会,但在案犯再犯率高的情形下,左邻右舍也有知的权利及免于恐惧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