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九日电 中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最近下发《“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开展建设“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工作。
通知指出,这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九月份是组织、实施阶段,各级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辖区内创建“平安大道”、“行车秩序示范路”沿线的行政村和实施“畅通工程”城市的居民社区作为重点建设部位,大力营造遵章守法、预防交通事故的舆论氛围,努力提高公民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
十月初至十一月底是完善阶段,在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普及教育的基础上,着重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协助、指导“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的建设,提高对公民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达到预防交通事故工作初见成效,“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死亡事故减少的目标。
在十二月份的检查、考核阶段,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对工作成绩突出,交通死亡事故明显减少的“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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