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长春九月二十一日电 题:长春有线电视网破坏案庭审侧记
中新社记者 戴亚平 吴兆飞
金秋九月,长春市民关注的“三·0五”有线电视网破坏案在经过六个月的侦查取证后,终于公开开庭审理。
审理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大法庭进行,法庭现场气氛神圣而庄严。在法庭天幕上悬挂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身着新制式法官服的审判长、审判员端坐在审判台正中,左侧为公诉人席,右侧为辩护人席,正下方为书记员席。
由于此案既涉及到破坏公共设施,又涉及到宣扬邪教“法轮功”,长春及外界也在关注此案的审判法律依据和是否公正,以及公开度与透明度。记者了解到,此次审判采取公开方式进行,在三百人的旁听席中,旁听者有被告家属、法律界人士、媒体人士及普通市民代表等。十五名被告中有十人提出不需要律师,自我进行辩护,有五人聘请了律师或由法庭实施法律援助聘请律师并得到被告确认。经记者了解,五名律师均调看了涉案卷宗,并约见了当事人。
“三·0五”案法庭审理于九月十八日晨八时开始,整个审判程序依核实被告自然情况、宣告法庭诉讼权利、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最后陈述依次进行。现场气氛极为严肃,在检察院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审判长依次对被告进行调查。记者注意到,十五名被告均对法庭指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多数人不认为其行为触犯法律。更有个别被告数次呼叫“法轮大法好”,公然扰乱法庭秩序,令审判一度短暂中断。
在法庭辩论期间,周润君、李晓杰等五名被告的律师先后为被告进行了辩护,并对其当事人在该案中的作用和地位辩护,并据法提出减刑建议。
在十八日、二十日的法庭审理和审判过程中,旁听席上始终气氛肃穆。尽管有相当数量被告只承认犯罪事实,却不认为是犯罪,但法律是无情的,法庭的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了国家和公众利益,少数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位三月五日亲眼在电视上看到被告插播的“法轮功”光碟内容的王女士庭审后说:“想想他们的所作所为,的确令人气愤。但他们也是李洪志‘法轮大法’的受害者,希望他们能早日觉醒,重新做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