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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大陆配偶的台湾公务员将被禁止出任六类职务

2002年09月24日 09:50

  中新网9月24日电 备受台湾各界瞩目的公务员忠诚查核办法即将出炉。办法规定,办理“国防”、“外交”、科技、情治、财经、大陆事务等六项敏感职务公务员初任、再任、调任前必须接受忠诚查核。

  同时,凡本人、三亲等以内血亲、继父母、配偶或配偶之父母,曾在大陆地区或香港、澳门居留一年以上或任职者,也就是只要公务员与大陆人士结婚,就可能无法担任该六项敏感职务。

  而查核办法规定的查核对象,除前述“国防”、“外交”等六项职务外,“总统府”、“国民大会”、“国安会”等单位也可视需要将办理事务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业务人员纳入范围。

  台湾的“人事行政局长”李逸洋声称,实际情况须视调查局查核才能决定能否担任,但由于这六项职务都攸关“国安”、重大利益,审慎也是有必要的。

  不过李逸洋表示,将来必须接受忠诚查核者只有四、五千个职位,其中有四分之三都集中在情治单位,对一般公务员冲击非常有限。

  除了忠诚查核办法外,备受瞩目的两岸关系条例新修定草案也即将出台,修正案中除了备受关注的有关两岸三通条款不动外,针对大陆配偶赴台居留或工作一事,也将采取“从严”规定,未来大陆新娘或新郎欲在台取得居留权,或是取得工作权,将会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规定。


 
编辑: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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