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9日电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于近期出台了《检举发票违法案件奖励办法(暂行)》,重奖检举非法印制发票、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等发票违法案件。
据北京晚报报道,《办法》规定举报涉及非法印制发票的,税务部门将给予十万元以下的奖励;举报涉及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给予一万元以下的奖励。举报人取得的举报奖励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北京地税局有关人士解释说,《办法》中所称的发票,是指2002年8月1日在北京市范围内启用的新版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