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9日电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十六大的工作报告说,1997年10月至2002年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619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46150人。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县(处)级干部28996人,厅(局)级干部2422人,省(部)级干部98人。
报告说,1999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群众检举控告信件逐年下降;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认可程度逐年提高。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在30个省(区、市)随机抽样入户调查,73.5%的群众对反腐败工作表示认可,69.1%的群众认为腐败现象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得到遏制,78.7%的群众表示对反腐败斗争有信心。
11月14日,中共十六大通过决议,审查、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新华社今天全文播发了该报告。
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总结了党的十五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报告指出,经过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程度不同地得到遏制。主要表现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加大,严肃了党纪国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持续发展,一些部门和行业的风气继续好转;改革体制机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党风廉政法制建设,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加强监督,推动权力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
报告总结了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经验: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反腐败斗争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必须坚持反腐败三项工作一起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必须加强法制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必须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动手反腐败的局面;必须坚持理论创新,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实践。报告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建议: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领域;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发展民主,健全法制,使权力运行受到有效监督制约;继续加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自身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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