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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管理新规定年底出台 大学生可以结婚?

2002年11月25日 09:02

  中新网11月25日电 新修订的国家《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今年年底将出台,可能对在校大学生“结婚就退学”的规定予以修改。这是否意味着,从明年开始——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为期不远?

  风起高考考生年龄放开

  去年4月3日,看起来和往日没什么不同。国家教育部就在这一天,发布了一条引人注目的消息:高考报名考生不再有年龄和婚否的限制。当天下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瞿振元在对这个消息作出解释的时候说,这一政策的出台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素质教育和建立终身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

  同时,瞿振元还就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诸如:它的实施是否会引发更多大龄考生参与高考,从而挤占现有教育资源;它是否会影响今后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我国的学制和学籍管理是否会作出相应变革等作了答复。于是,有人就善意地猜测,既然高考报名不受年龄的限制,那么是否意味着在校适龄大学生可以结婚?

  去年12月,作为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全国高考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的瞿振元再次站出来表示,大学生可否结婚应由高校说了算,但前提是学校的规定不得与国家的法律发生冲突。几乎与此同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也在加紧修订当中。而我省的高校仍然在观望中等待……

  “结婚就退学”是在挑战《婚姻法》?

  一位江西农大的老师从高校招生改革中寻找论据,认为既然国家允许了已婚者参加高考,那么在读大学生可以结婚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南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工作者从专业的角度认为,全国人大无论1980年颁布的,还是去年刚刚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都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因此,只要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又符合其他法定结婚条件,要求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予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干预。

  他说,“婚姻自由”这种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不能通过规章来限制。大学生不许结婚的规定应该早作修改。

  南昌航空工业学院二年级一柯姓在校学生,对“退学”的说法有不同看法。她说,“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中的“擅自”二字尤耐人寻味。其实,结婚自由,他人不得干涉,试问哪一对自愿结婚的男女不是“擅自”结婚的呢?

  就在校大学生不允许结婚的规定是否合法的问题,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的刘良欢认为,国家教育部在未与《婚姻法》抵触的情形下作出一种禁止性行政规章,是在符合程序规定的前提下,对作为一般法的《婚姻法》作出的一种有权扩充解释,他与《婚姻法》并不冲突。

  一位律师针对刘良欢律师的说法,认为《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与《婚姻法》的精神相悖。他说,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与全国人大《婚姻法》的关系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理,在高校生结婚的问题上,

  应适用特别法即《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但是,这一观点忽略了一个大前提,即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制定机关必须是同一机关。也就是说,只有当在校大学生不准结婚的规定同样出自全国人大而非教育部时,才可遵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理。

  “大学生结了婚那还怎么读书?”

  “大学生结了婚,那在学校还怎么读书?”这是在南昌市直机关工作的刘先生,一听说记者的来意作出的第一反应。

  刘先生说,他是1978年赶“早班车”考上大学的。在家劳动时,他已经结了婚。经过一番刻苦攻读考上大学后,尽管在家的妻子很支持他读书,包揽了家里照顾父母和抚养小孩的家务,但他认为,如果当初不是在读书时就成家,他认为自己会有更大的发展。刘先生显得有些可惜地说,“我出现的情况是那个特殊时代的产物,现在的孩子要珍惜在学校学习的大好机会,专心致志地学一点本领,才能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立足生存。因为结婚了就意味着责任,这种责任不可避免地要牵扯你的精力和时间。”

  刘先生的女儿正在读大学三年级,作为父亲,他说他不反对女儿谈恋爱,但说要是有谁要和她结婚,那他肯定是不同意的。他说婚姻不只是一张结婚证,它应该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在校学生绝大多数是自己没有经济来源的。“这样的婚姻还有什么实质意义?”刘先生最后反问起了记者。

  南昌大学法学院的金云娥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适龄在校大学生允许结婚的话,会给极少数不专心学习的学生以可乘之机,利用婚姻的幌子来干一些非法的事,使得本已经较严重的大学生非法同居现象变得更加严重;其次,学生结婚会给学校的宿舍管理等系列问题提出新的课题。

  今年刚从大学毕业的陈咏梅也反对在校大学生走上婚姻的红地毯,她举例子说,大学四年,她们这个班有8个女生谈了恋爱,而且还是爱得死去活来的那种。结果毕业时,有4个挥手说拜拜。现在其他4个人也处在分手的边缘。陈小姐说,大学生在学校里的世界观仍在形成阶段,很多东西具有不确定性。陈小姐悲观地认为,如果结婚的话,毕业之时或许就是一些学生夫妻的离婚之日,她认为,《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里有关不能结婚的规定也是有科学依据的。

  “我们需要的是一种结婚的权利”

  而记者在南昌的几所高校采访时,发现与大学生能否结婚有密切关系的大学生们,对此却反应平淡。很多学生甚至说,如果可以结婚,其反映的社会进步意义大于其实际的意义。

  “如果说结婚是恋爱的结果的话,这个结果在学校里就出现,未免显得有些早,所以我们可能会接受同居,但不会去结婚,结婚是一件多麻烦的事啊。”与已参加了工作的男友同居了一年多的南昌某高校大三的小萍同学说这话时,美丽的大眼睛一闪一闪的。

  “尽管我们有经济条件可以结婚,但我不想这么早就让婚姻把自己捆住,我们还有很多事要做,否则,很有可能我这些年的书就白读了。”小萍的观点代表了很多南昌大学生的想法。

  南昌大学新闻学院的男生小徐是那种很腼腆的男生,他的观点却很“另类”: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结婚有什么不可以呢,先成家,后立业。早点确定家庭会使自己全身心地投入事业,家庭可以成为自己奋斗的动力。

  江西财大一位姓金的同学认为,如果双方认为条件成熟,结婚当然没问题,社会也应采取宽容的态度。因为事实上,大学生男女校外同居已经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与其让他们在外“鬼混”,不如让他们名正言顺地过日子。但他同时表示,如果结婚就得允许生孩子,父母还得跟着你养孙子。而且生孩子期间,丈夫要照顾妻子,妻子得休息,双方的学业怎么办?

  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为期不远

  而在江西省教育厅高教处,记者听到的是另一种说法。该处的高处长说,《婚姻法》的确规定了实行婚姻自由制度,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并未明文禁止大学生结婚,而是要求结婚者须得退学,也就是以退学实现这种婚姻自由。高处长还预测,新修订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也只会通过删除条文的形式“默许”可以结婚,但也不会明确提倡。

  有识之士指出,西方国家的大学和武汉大学等并没有明确限制在校生结婚,但实际上结婚的在校生非常少。南昌的大学也应该取消对在校大学生结婚的限制。并不会因为放开限制,就会出现很多在校生结婚的现象,这种担心肯定是多余的和不必要的。

  实际上,南昌的部分高校显然已经看到了这一点。记者在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采访时了解到,江西师大正在酝酿对该校的《学生工作规程》进行修改,其中就包括对“……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者应予退学……”的修订,并开始着手实行全面的学分制。

  也许,若干年后我们再回头,看到今天我们的这种讨论,一定会觉得好笑和幼稚———就像十多年前,很多人讨论大学生能不能谈恋爱的话题一样。(黄铭文/朱龙云/张绪鸿 来源:江南都市报)


 
编辑:高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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