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一日电(记者张量)北京大学法学院王磊教授在今天举行的“庆祝八二宪法颁布二十周年学术研讨会”上强调,宪法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中国一九八二年颁布的现行宪法,在这二十年来几经修改,其重点集中在增加公民权利保障的内容上。然而,中国目前的法制仍不健全,社会上违宪诉讼案例日益增多,究竟如何充分实现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权利成为广大民众和法学界专家、学者共同瞩目的问题。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之所以丧失,王磊教授认为,其原因主要是具体法律法规对这些权利的忽略,从而导致公民对自身基本权利的习惯性遗忘。中国人权保障的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基础,以民事、刑事、经济、行政和诉讼等基本法律为核心,以各个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为内容的法律框架。但是具体的基本法律关于人权保护,仅仅集中于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上,从而使人们忽视了其他权利的存在,这正体现了中国法制的不健全。
王磊教授特别指出,只讲人身权、财产权的公民权利实际上是停留在保护动物权利的层面上,而人作为有意识的特殊属性应该,也必须享受具有人格意义的权利。因此全社会应更加关注保护宪法所明确规定的公民权、政治权、经济权、文化权、社会权和个人权利、集体权利等主要人权。
近来,中国已有不少利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合法权利的案例,王磊教授非常肯定这些诉讼行为,希望能有更多的人起来维护公民基本权利,从而加快推动法制建设前进的步伐。因为他坚信,宪法权利能否实现是关系到人民生活方式的问题,每一次宪法权利的保护都能促使人们的生活更文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