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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塘高速收费今起调整 货运车计重收费

2011年01月05日 08:51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消息,今日上午9时起,G2高速公路(原京津塘高速公路)开始对货运车辆实行计重收费,货车计费标准随吨数增加而递减。按照新的标准,客车通行费相对下降。以7座以下客车而言,每公里由0.34元调整为0.31元。这意味着北京至天津的通行费将省5元。

  计重收费的计算办法是:正常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应为车货总质量×吨公里费率×车辆行驶里程;对超限车辆加价采取分段累进计费的办法,超限加价收费额应为各超认定质量的部分×超限收费标准×车辆行驶里程;超认定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应为:正常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超限加价收费额之和。计费取舍办法,收费金额不足五元按五元计费。收费金额保留至“元”,“元”以下“四舍五入”,尾数以“五元”和“十元”为单位取舍,实行“三七作五,二舍八入”的方法。

  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则按照国家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客车按类收费

  一类车 7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

  每车每公里由0.34元调整为0.31元;

  二类车 8座至19座客车,2吨至5吨(含5吨)货车,

  每车每公里由0.47元调整为0.44元;

  三类车 20座至39座客车,5吨至10吨(含10吨)货车,

  每车每公里由0.61元调整为0.57元;

  四类车 40座以上客车,10吨至15吨(含15吨)货车,

  每车每公里由0.81元调整为0.75元;

  五类车 15吨以上货车,每车每公里由0.81元调整为0.75元

  客货车计重收费

  基本费率为0.058元/吨公里

  ●小于等于8吨的车辆按照0.058元/吨公里标准计费;

  ●8吨以上至小于等于21吨的车辆按照0.058元/吨公里递减到0.0348元/吨公里计费;

  ●21吨以上至小于等于35吨车辆按照0.0348元/吨公里递减至 0.0224元/吨公里计费;

  ●35吨以上至小于等于49吨的车辆按照0.0224元/吨公里递减至0.016元/吨公里计费;

  ●车货总质量大于49吨以上车辆按照0.016元/吨公里计费;

  ●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者,按5吨计费。(记者刘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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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建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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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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