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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广东东莞汽车行业投诉案例103宗

2011年03月17日 11:0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购买新车时,消费者要注意质量问题。

  记者从东莞市消委会获悉,东莞汽车行业在2010年的投诉居高不下。东莞今年受理汽车及维修投诉103宗,去年71宗,其中近八成的汽车纠纷由市汽车协会协助解决。

  汽车质量、维修问题是投诉的热点,缺乏法律规范和约束是争议发生和纠纷解决难的重要原因,但借助于东莞市汽车维修协会专家委员会参与质量、技术和责任的认定,弥补鉴定难的真空,协助解决了大部分的争议。

  投诉重灾区仍是售后维修

  投诉突出的问题,一是新车频发质量故障,只换配件或维修,不予退换车。质量问题,其中18宗是新车频发质量或性能故障,发动机异响、车厢内噪声大、波箱失灵、尾气排放不合格等故障,由于缺乏《汽车三包规定》法律的约束,消费者往往只能接受无休止的修理、换配件,或以赠送保养、赠品等搪塞;二是维修猫腻多,37宗。主要是偷换配件、以旧充新、破坏电路、返修率高、高价工时费等;三是私下改装汽车,埋下性能匹配和安全隐患。4S店未经厂家授权,非法改装,且不履行完全告知的义务,改装后的汽车存在与原车结构或性能不匹配的隐患,影响汽车的售后服务和安全性能。

  2010年8月,车主王小波反映,他上百万的高档汽车,因车身油漆问题进行维护,花了一千多元,其中工时费占了绝大部分950元。4S店解释,这类高档车工时费标准是450元/小时,行业都是这样收费的,况且工时费是厂家定价的。王先生非常气愤,市场上工时费一般都仅是几十元/小时,要求提供厂家的收费规定,4S店却说没有。

  无独有偶,2010年10月,车主戴锡明将车送到4S店保养,4S店建议5万公里按规定应做一次“全面检查”。2个小时下来,一张长长的1430元的清单,让戴先生觉得不可思议,更换了波箱油、刹车皮等七个项目,共1430元,其中1/3钱花在工时费,460元。戴先生认为,更换的项目比市场价已高一大截了,再要加收高价工时费,实在太“黑”了,而且当中换车箱上盖48元,工时费却要80元,此项需时不到8分钟,收费非常不合理。

  目前,法律在规范汽车维修工时费行为方面,暂时没有明确的定价规定,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的费用是放开的,但是各个维修部位的工时定额则需要到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加价销售成投诉新灾区

  据了解,发动机、变速箱、车身及电气这些老问题仍是产品质量问题的主要投诉点。变速箱异响也是近两年来出现的新的投诉点,另外一个日渐增多的投诉,则不折不扣是经销商自身原因了,那就是加价销售。

  根据统计资料,2010年因为加价销售产生的投诉出现较为明显的增长,投诉的品牌也相对较为集中。2010年部分紧俏车型货源持续紧张,这也使得加价销售车商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东莞市莞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谭舟扬认为,加价销售相对其他侵权行为更具有隐蔽性,表面上给消费者“要么排队等车,要么加价提现车”两种选择,实际上很多消费者都是迫于无奈接受加价行为。“很多消费者并没有意识到加价是一种侵权行为,认为自己的加价是心甘情愿的行为,没有人逼着加价。

  此外,各类形形色色的“霸王条款”也是经销商与消费者之间产生矛盾的地方,“霸王条款”一般以搭售、限定消费条件等问题居多。比如常见的问题之一是:经销商限定保修地点和次数,如果在经销商品牌店以外地方修理,则不再享受厂家维修政策。车主张鹏先生就因为这个原因投诉到市消委会,涉事经销商方面对此回应称,他们只是执行厂家的服务政策,在邓先生购车时已经告知权利和义务,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对此谭舟扬律师认为,从《合同法》上来讲,单方面强加给消费者的合同条款,都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提出异议或者拒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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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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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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